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刘真真通讯员赵坤陶润普)4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由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省首例非法加工运输买卖松材线虫病疫木,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宣判,被告人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荣成市虎山镇某村村民肖某某,经营一家木材加工厂。2017年至2018年间,荣成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曾多次到肖某某的木材加工厂检查,并告知其本市松木属于疫木,禁止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松木及其制品。2018年,肖某某在明知松木为疫木的情况下,收购了600余根松木陆续加工销售,经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该批松木含有松材线虫,确定为疫木,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
该案于2020年1月8日依法提起公诉,2020年4月7日依法宣判,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新闻推荐
为扎实做好学生复课前的疫情防控准备,保证开学后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3月12日上午,虎山镇中心完小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实战...
荣成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荣成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