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媛,女,1982年4月生,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公诉科副科长。2017年被评为威海市“公诉业务能手”,近5年来成功办理600余起公诉案件,无一上访,有罪判决率100%,成为绽放在公诉一线的“铿锵玫瑰”。
“我时常觉得头顶悬着一把剑,如履薄冰。”毕媛常说,“因为检察官办案关系到一个人的自由权甚至是生命权,所以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重与罪轻的判断,要慎之又慎。”
2017年8月,因表现突出,毕媛代表全市备战全省优秀公诉人比赛。那段时间,她备赛与办案齐头并进,形成周一到周三在本院赶案子、开庭,周四、周五到市院参加集训,周六、周日全天在办公室看书做题的无休工作模式。
毕媛正在做案头工作 资料片
“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毕媛将备战比赛的经验融会到平时的案件办理中,将办案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总结为“四到”,即“眼到、手到、口到、心到”;将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总结为三点体会,即证据为王是基础、理性平和是理念、攻守兼备是策略。
那段时间是她陪伴家人最少的时候,也是在知识的全面性、系统性、深入性收获最多的时候。在她看来,作为新时代的年轻检察官,坚守初心,信仰法律,牢记使命和职责,必须通过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传递法治正能量,让人民群众在感受法治力量的同时真心信仰法治。
公诉是检察工作的窗口,法庭是公诉人的“战场”。毕媛在这个“战场”上兢兢业业、勇挑重担,以高度的责任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办理王中明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时,面对5名被告人均不认罪、8名律师均做无罪辩解的情形,她根据庭前扎实的出庭预案,从容应对,详尽举证,一一驳斥了被告人和律师的辩解辩护意见,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和稳定的现场表现让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均得到判决书支持,该案也被评为“全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秀案件”。
为将每一个案件办好、办扎实,毕媛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作中的疑难复杂或者有争议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撰写了30多篇案例分析和调研文章,先后在《检察日报》《山东检察》及省市院网站等刊物、网络媒体发表,多篇领导参阅件被区委主要领导批示。
2016年,毕媛凭借出色的工作业绩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这一路陪伴不只是检察官的光环,还有她对使命更深沉的理解,对责任更勇敢的担当。“惟愿自己能以从容淡定之心,秉司法正义之剑,不负法治之梦,不负员额之名,把自己融入检察事业中,不负青春不负重托。”毕媛的话掷地有声。 市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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