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毛鑫鑫见习记者刘春德报道
本报济南8月16日讯从2019年开始,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在全省启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工作。记者日前获悉,经县级组织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山东省批复诸城市常山示范区、招远市大户庄园示范区、济南市历城区“莓丽谷”示范区等40个示范区开展2019年省级示范区创建。
根据工作安排,相关县(市、区)要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治理、村级组织发展、农民技能收入、乡村文化旅游、农村改革六个方面实施“双提升”行动。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示范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在政策支持方面,相关县(市、区)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形成集聚效应。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农业信贷担保、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撬动金融和工商资本投入,探索创新多元化的投入模式。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
另外,在做好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同时,各市县要同步开展市县级示范区创建,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梯次推进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创建,在乡村振兴建设进程中创造经验、树立样板。
山东省将把各市县统筹整合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建设的成效,作为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涉农资金切块分配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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