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诸城女子张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过往车辆撞伤。她的腿部被撞骨折,而且可能还要承担主要责任。
11月6日中午1时11分,张某骑电动车行至诸城市兴华东路与东武街路口时,闯红灯由南向北过路口,躲闪不及与一辆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轿车司机立即下车查看她的受伤情况,路过的外卖小哥也停下车来帮忙,事故导致张某腿部骨折。
虽然该起事故的最终责任认定尚未作出,但交警部门表示由于骑电动车的张某存在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记者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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