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来奎
近期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年”“万人下基层”化解信访积案活动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局机关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巩固“学做司法所长”实践锻炼活动成果,进一步转作风、提素质、强效能,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工作重心下移
锤炼务实作风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多发易发的特征更加明显。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助推法治平安建设的重要力量,发挥好职能作用,全力参与和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与此同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司法局连续三年开展“学做司法所长”基层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和“万人下基层”活动,对各级落实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四个城市”,进一步转变作风,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依法作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社会稳定形势需要,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作风建设年”“万人下基层”活动部署,市司法局党委结合实际,经过深入研究论证,确定在局机关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动员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并引领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工作力量向一线下沉,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集中化解一批信访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在实践活动中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促进发展。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市司法局专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方式和标准要求。活动期间,该局机关30余名党员干部分两批到13个县市区(开发区)司法局,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同到镇(街)、村(社区)走访、调研,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参与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同时,做好“三个结合”,即:把活动开展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相结合,强化帮扶力量,夯实农村治理基础;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健全干部下访、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引导党员践行“四个合格”标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察民情访民意
出实招办好事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在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市司法局机关干部普遍感受到,与基层群众的心更近了,排忧解难的招更实了,干事创业的劲更足了。
深入掌握情况,促进依法科学决策。坚持把活动开展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县市区司法局、镇街、村(社区)基本情况,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顾问配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注意发掘亮点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专项调查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活动中,共走访58个镇(街)、149个村(社区),召开座谈会47次,总结了诸城市、昌乐县社区法律顾问“政府买单”、考核奖惩,寿光市“四统一(统一招标、规划、施工、结算)”模式建设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潍城区律师、公证员全程参与“站南广场”征迁等一批经验做法。
积极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法律服务惠民生”,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律师赶大集”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活动中,共开展送法活动37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97人次。通过深入村(社区)、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宣传法律政策,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集中化解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坚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活动过程中了解矛盾纠纷情况的同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并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人员的优势,形成合力,集中开展辖区内信访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和已经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建立完善台账,明确责任分工,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推动依法妥善化解。活动中,共参与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0余起。
加强实践教育,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专项活动与“学做司法所长”活动有效对接,机关干部不仅熟悉了司法所承担的重要工作,而且通过参与服务群众的具体工作,进一步感受到了基层工作的辛苦,感受到了基层干警在艰苦条件下所展现出来的境界水平,思想上深受震撼,更加坚定了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信心决心。通过与基层同志的交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更加熟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积累了“实战”经验,为更好地谋划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基础。
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整体发展水平。活动中,带队领导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场所、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困难;通过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抓好整改落实,有力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的开展,为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四个城市”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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