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检查弃车而逃酒驾危化品运输车任性司机再次被查
案例
遇到交警查车,弃车而逃
本报讯10月20日下午,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清溪街与虞河路交叉口,对酒驾进行集中整治。一辆黑色越野车临近检查点时,驾驶员竟弃车而逃,跑进一处工地内。民警紧跟其后,在工地楼房中的工人地铺上将其控制。经检测,驾驶员李某属于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面临驾驶证暂扣半年,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10月20日下午1时许,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孙传峰发现一辆临近检查点的黑色越野车异常。“这辆车沿清溪街由东向西行驶,一会儿想靠边停车,一会儿又到超车道上准备加速超车,驾驶员像是在逃避检查。”孙传峰说,此时该车距离检查点不到40米,他们立刻上前查看。驾驶员见状将车停靠路边,匆忙打开车门弃车向北跑去。
“该驾驶员体型较胖,身高在1.75米上下,穿着一件浅色衬衫。”孙传峰说,由于身材原因,他跑得并不快,跨过绿化带,进入了清溪街北侧一处工地。
“该驾驶员消失在一处楼房内。”孙传峰说,他找到了该工地的门卫,经了解得知该工地只有一处大门。
孙传峰立即和同事跑进楼内,在一楼查找无果后,他们又来到二楼,发现驾驶员累得瘫坐在工人的地床上。“该驾驶员满身是泥,还跑掉了一只鞋。”孙传峰告诉记者。
民警马上将驾驶员带到检查点,并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了解到,该驾驶员姓李,今年40岁。
李某非常后悔,他说当天中午和朋友喝了点酒,为了安全起见找了一名代驾,当行驶到文化路与清溪街交叉口时,代驾有事先行离开,他觉得马上就要到家了,心存侥幸开车,不料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李某面临驾驶证暂扣半年,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记者陈怀禹)
案例
2
酒后驾驶危化品运输车
本报讯10月20日上午,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东风西街与长松路交叉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上午9时30分许,一辆危化品运输车来到检查点。“对危化品运输车逢车必查,我们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中队民警辛铭说,驾驶员下车后向他们出示了行驶证、驾驶证、危化品车辆运输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经检查没有问题。
工作一向认真的辛铭在询问驾驶员相关情况时,闻到其口中有酒气,并且该司机说话躲闪,跟民警保持较远的距离。产生怀疑后,辛铭立刻拿出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驾驶员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要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的处罚。面对如此重的处罚,该驾驶员后悔不已,称他拉着汽油准备送到奎文,19日晚上在家喝了两杯白酒,没想到第二天仍被查出酒驾。
“危化品运输车在路上行驶本就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更何况驾驶员是酒后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辛铭说。
(记者陈怀禹)
案例
3
无证还酒驾,车上载俩娃
本报讯诸城男子张某未取得驾驶证,车辆没有悬挂号牌,他竟酒后驾车,车上还载着两个不满12周岁的孩子。10月21日,记者获悉,张某面临罚款1400元的处罚。
10月17日下午4时许,诸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诸城市西关大街中段执勤,发现一辆无牌银色长安牌面包车驶来,遂示意该面包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同志,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向面包车司机示意并敬礼。面包车司机张某告诉民警,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面包车未办理挂牌手续。民警在盘查过程中,闻到张某身上有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4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张某无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而且将两个不满12周岁的孩子安排在副驾驶座位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副驾驶座的安全带和安全气囊是为成人设计的,儿童系不上安全带,一刹车,小孩容易在惯性作用下撞到前平台,一旦发生事故,安全气囊弹出对小孩损伤会更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给予张某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张某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张某罚款1000元的处罚。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将给予张某罚款1400元的处罚。
(记者张少华通讯员周显江)
案例
4
“任性司机”二次酒驾被查
本报讯明知道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自己还曾为此受过处罚,可高密的张某某却再次酒驾,不仅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还得到拘留所里反省10天。
10月16日中午,高密交警大队在辖区多个路段展开统一行动,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下午1时40分许,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密水大街与夷安大道交叉口进行检查时,突然发现一辆银灰色大众牌轿车沿密水大街由西向东驶来。轿车驾驶员见前面交叉口有民警在查酒驾,紧急调头,拐入健康路欲向南逃走,不想健康路上也有民警在查酒驾。路窄车多,想再次调头已不可能。该驾驶员一不做二不休加大油门向检查点冲去。见有车试图冲卡,民警及时给予警告,并用警用摩托车挡住了轿车的去路。最终,大众牌轿车被拦停。驾驶员下车后,交警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随即令其做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于是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处理。
经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某在2014年7月份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如今,张某某不思悔改,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二次“酒驾”的张某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当得知上述处罚时,张某某后悔不已,他感到十分沮丧:“这酒喝得代价太大了,今后不敢再酒驾了。”(记者张少华通讯员黄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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