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于哲
通讯员李兆锋王玉莹
“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搬到家门口,开展释法说理、警示教育,给村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法治课!我们都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在一起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上,寿光市人大代表张惠惠作为听证员阐述了听证评议意见。10天后,寿光市检察院综合听证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考虑到案件当事人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再次到其所在村进行检察宣告。
这是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将听证作为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的要求,围绕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听证案件类型已经覆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以及“十大业务”。今年,全市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将听证会开到社区村委、开到群众家中、开到老百姓身边,共举行听证会414次,公开释法说理、现场化解矛盾,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切实保障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业领域人员等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社会公众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环节的听证和审查,听证员站在‘第三方’角度,独立发表客观、中立的听证评议意见。”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郭蔷向记者介绍,“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听证评议意见,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充分发挥听证员在释法说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力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案结事了了吗?矛盾化解了吗?人民群众满意了吗?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每案三问”。在临朐县检察院就曾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当事人表示:“司法救助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同时还给了我们这个家庭生活的动力和希望……”通过举行听证会,检察官把释法说理工作晒在听证员、当事人和其他人参加的“聚光灯”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使案件得到公开公正处理,有效维护了申诉人合法权益,增强了听证的公信力,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切实推进司法为民。
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得以实现。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锚定“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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