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赵春晖)为切实强化危险废物管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今年潍坊市将在全市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及重点场所整治攻坚行动。接下来,潍坊市将以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规范整治为抓手,全面查清涉危险废物企业和废弃厂房、院落、窑坑、矿坑等重点场所底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违法危废企业重点场所,依法处罚外加“黄牌”警示。本次攻坚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涉危废企业”);废弃厂房、院落、窑坑、矿坑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以下简称“重点场所”)。
全市涉危废企业及重点场所整治攻坚行动共分三个步骤,县级自查自4月20日启动,一直持续到5月31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技术专家等形式,组织生态环境、工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应急等部门执法力量形成专门队伍,开展涉危废企业和重点场所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协同整治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废矿物油、铅酸蓄电池,以及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查清涉危废企业管理现状及危废治理措施,查实重点场所现状情形及污染治理措施,做到涉危废领域排查全覆盖。
在此期间,整改落实同步进行。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真查实改”的要求,对排查发现不符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排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和问题台账,逐一销号管理;对未按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顶格处罚。对发现的疑似危废堆放、倾倒、填埋点等重点场所,立即组织查处,对相关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一查到底,坚决做到“调查不清楚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自6月1日开始,直到6月30日。市级将成立核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县级自查整改情况,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涉危废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核查。若核查发现涉危废企业、重点场所存在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除依法予以处罚外,采取“黄牌”警示、纳入重点管理等措施。
掌握全市危险废物治理现状,试点全过程监管机制。通过开展此次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掌握涉危废底数。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为基础,进一步细化排查指标,全面掌握全市危险废物治理现状,做到底数清晰、去向明确、管理规范。
全部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加强治理设施管理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全部达标,重点场所非法生产、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等情况清零。
全程监督闭环管理。加强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源头识别、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处置利用等全过程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先期在寿光市试点,着力打造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闭环管理”体系,后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自7月份开始,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将危废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市里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各地常态化管理机制落实情况,防止涉危废企业和重点场所治污问题“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攻坚行动成果。
同时,潍坊市还将进一步畅通“12345”“12369”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营造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切实强化危险废物管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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