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上个月,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30起。其中,寿光市40起,昌乐县29起,高密市24起,滨海区13起,潍城区、诸城市各6起,临朐县5起,青州市2起,高新区、奎文区、坊子区、安丘市各1起,市应急局直接查处1起,共罚款210.7万元。
典型违法案件有:诸城市聚鑫食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寿光市山东新龙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9万元罚款。高密市超泰刃具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6万元罚款。临朐县坤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安丘市海荣家具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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