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记者张焜通讯员夏欣鑫)全村77户居民,除去亲戚,有56户村民要求对王某依法严惩。寿光化龙镇某村居民王某,在村里骂街、泼皮无赖,村内无人敢惹,最终被警方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8月8日,记者从寿光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户籍东营广饶的王某居住在寿光化龙镇某村。2014年10月、2016年11月份,因不满输油管道占地补偿金额,她两次将村委办公室的玻璃砸坏,向村委示威,多要钱。2017年3月份,村委根据统一规划,对村内环境进行绿化,当绿化树木栽到王某某家旁边时,其无理进行阻挡,说影响她家地下水管,树苗栽好的第二天,就掰断和拔出来100多棵。
2017年5月14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寿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寿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据村民反映,王某某经常在村里骂街、泼皮无赖,村内无人敢惹,与村民经常争吵打架,一言不合就给村民损毁庄稼。其村有77户,除去几家与她系亲戚关系,有56户村民要求对其依法严惩。
据悉,今年以来,寿光法院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专项斗争的开展,依法判处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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