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正值“猫冬”、返乡时节。青州市人民法院抓住这一有利机遇,以交通事故、腾房倒地等涉民生案件为主攻方向,频繁发力,灵活出击,执行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老赖”藏床底被揪出
1月18 日早上6点,执行人员等了 20分钟才把赵某军家的大门叫开。开门的是赵某军的妻子,她说赵某军已经好几天没回来了。
这么长时间才开门,这里面肯定有蹊跷。 执行人员进门之后首先从卧室搜起,床上放着两个枕头,而且两个枕头对应的床褥都还有温度,说明赵某军肯定在家。 但大家找了两遍,却没找到人。
赵某军家的院墙不高,不过墙外一直有人把守,他不可能翻墙溜走。执行人员不甘心白跑一趟,决定再找一遍。
再次进到卧室的时候,执行人员瞥见床底下摆着三个纸箱,正好堵住了床的下沿。床下沿离地只有十厘米多一点,一个成年人是很难钻进去的,但是执行人员不肯轻易放过这种可能性,便蹲下来仔细察看,结果用强光手电一照,在床头和纸箱的缝隙处看到一双男鞋,顺着鞋往上照,又看到一点裤脚。
“ 出来吧!” 执行人员对着床底喊,“别藏了,看见你了。”
接着,只见纸箱被推开,赵某军从床底慢慢地爬了出来,被执行人员带上了警车。
被带到法院后,执行人员一再对赵某军讲清利害关系,督促他履行法律义务,但他一直无动于衷,执行人员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就在被送往拘留所之前,赵某军又突然想通了,表示愿意跟银行好好商议商议。最终,赵某军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四起案件一次性执结。
早上开门被抓个正着
1月25 日早上8 点,执行人员埋伏在被执行人杨某门头房附近的楼宇过道里,等待着杨某的出现。
杨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2017年5月,法院判决杨某赔偿张某 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被传唤时,杨某只是说没钱,请求容他一段时间,但此后便不见了踪影。前几天,执行人员打探到杨某在城南租了间商住一体的门店,便前往“侦查”,结果店里只有一名女店员。看来,杨某只有晚上才会回来住。于是,执行人员便赶来一大早堵门。因为店门口装着摄像头,他们便埋伏在了附近的楼宇过道里。
在寒风中等了半个小时,杨某门店的方向才传来了开门声。 执行人员立刻冲了上去,夺下他的车钥匙,将其控制住。第二次见到执行人员,杨某还是坚持说没钱。
能租得起门店,怎么会没钱?于是,执行人员决定对杨某实施司法拘留。就在被送拘之前,杨某的妹妹突然赶来,替杨某交纳了执行款。杨某见愿望落空,只好悻悻而去。
当天下午,张某便领到了执行款。
花棚又能继续经营下去了
执行不仅有斗智斗勇的一面,也有温情的一面。
2005 年,董某联合王某、国某、于某等人共同出资建设连体花棚。 建成之后,李某与其舅舅王某共同经营其中的东数第三间。该花棚东西占地 9.5米,南北占地 36.5米。后来,两人与董某就花棚南部长 14.5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争议。 2012年4月,青州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和李某将其占用的花棚南端的137.75平米土地交付董某,并赔偿董某经济损失18941元。两人不服提起上诉,同年8 月,潍坊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两人一直不肯执行判决。 说起来,两人也有难处:花棚的出口在南头,而北头又被房屋堵着,如果把涉案土地交付董某,两人的花棚就被周边的花棚完全“封锁”了,花棚也就没法经营了。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之处,执行人员劝说双方协商解决。经过实地调查,执行人员提出,在南边的土地为被执行人留出条侧道,再从北边的土地为董某找补。 但因为两人种的是大型花卉,侧道需要占用涉案土地近三分之一的面积,董某坚决反对。执行人员又提出,董某将涉案土地转包给两人。对此,双方表示同意,但在转包费用上又产生分歧:董某要价17 万,两人认为董某是趁火打劫,几次“谈判”都失败了。执行人员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双方之间互不信任,便让双方冷静下来,各自算笔经济账,不仅要给出价格,也要说出理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李某、王某向董某支付12.08万元,涉案土地由两人继续使用。
进入腊月以来,青州法院共开展执行行动46 次,执结案件 88 件,执行到位案款1308万元,执结腾房倒地案件8件,腾退房产13套、土地2 宗,以实际行动让申请执行人在严冬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安兆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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