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民警在青州西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发现有乘客在收费站从小型客车内突然下车,经检查该车涉嫌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被民警抓了现行。24日,记者获悉,驾驶员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有人收费站下车
5月23日早上6时许,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民警范高斌在青银高速青州西收费站执勤,在排队等候的车队中,两辆车上突然有人快速下来,之后若无其事地离开。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对这两辆车进行检查。
这两辆车分别是蓝色面包车和白色小客车,民警在对车内乘客及行驶证上的荷载人数进行检查后发现,蓝色面包车内乘坐8人,荷载8人,白色小客车内乘坐7人,荷载7人。联想到刚才从车内下来的人员,民警意识到车辆原先涉嫌超员,于是向驾驶员了解情况。两名驾驶员言辞闪烁,拒不承认有人下车一事。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加强询问,还调取了收费站卡口的监控视频,同时与车内的乘客进行沟通,希望能从他们口中掌握真实情况。面对交警的强大压力以及证据,两人承认了车辆超员的事实。
被记分并处罚款
据两名驾驶员介绍,他们是拉工友从淄博来青州务工的,打算将15名老乡一次性拉到青州,以节省时间和费用。为躲避民警检查,他们特意在早上6时许前抵达收费站,觉得交警此时应该不会上班,于是分别多拉了1人。结果到收费站后发现有交警执勤,仓促间只好让人下车,试图躲避处罚,最终被民警识破。
记者了解到,两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民警分别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监督两人联系车辆转移乘客。
民警提醒,车辆超员会让车不稳定,容易爆胎、失控,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发生交通事故后,超员让逃生和抢救变难,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违法超员造成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本报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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