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商萍萍通讯员金鹏)昨日记者获悉,齐都公安局刑侦支队日前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却屡教不改又伸贼手。据悉,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并对其多次盗窃电瓶、储藏室内物品,窜至张店区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了解到,自2月以来,齐都公安局辖区连续多次发生电动车、电动车电瓶以及储藏室内物品被盗案件。案值虽然不大,却关系到职工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案发后齐都公安局民警分多路调查取证,排查案发时的可疑人员和车辆。据办案民警介绍,在一盗窃电动车的现场监控中,民警发现嫌疑人所驾驶的红色电动三轮摩托车后斗用于乘车人抓握的栏杆呈横向,明显区别于其他竖向放置栏杆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结合这一线索,民警对淄博市所有红色电动三轮摩托车进行筛选,通过大量走访调查等工作,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一名叫李某某的男性。
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李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1999年,因盗窃罪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4月刑满释放后,因犯盗窃罪同年又被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7年7月刚出狱,再次因犯盗窃罪被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1月才释放。“李某某属于屡教不改的惯犯,由于常年与公安打交道,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且没有固定居所,抓捕非常困难。”侦查员决定守株待兔,在犯罪嫌疑人的重点活动区域守候。2月26日中午12时30分许,侦查员在临淄区中医院门口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青州市人,41岁,文盲、无业,刑满释放后暂住在临淄区,一直在社会上闲逛,好吃懒做,没钱了就以盗窃为生。经审讯,李某某对在齐都公安局辖区多次盗窃电瓶、储藏室内物品,并窜至张店区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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