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潘来奎)近期,市政府印发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市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如期完成。
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对车主的奖补资金及时到位,是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为此,市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奖补资金,截至目前,累计到位资金20360万元,占全省的12.5%,并第一时间足额下达各县市区,有效满足各县市区资金需求。另外,市级补贴资金将根据各县区实际淘汰量及支出情况,分年度压茬安排预算,市、区按5:5比例分担,市、县(不含省直管县)按1:9比例分担。
建立资金奖惩机制。根据各县市区实际进展情况,阶段性调整国家补助资金,对淘汰工作进展和资金支出较慢的县市区,收回资金并调整用于工作进展和资金支出较快的县市区。
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各辖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管所、车管所等场所设立联合办公窗口;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15个工作日内即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车主账户,切实保障车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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