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3日,记者从奎文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加强噪音污染管理,努力为中、高考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奎文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噪音管理。
自即日起,奎文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严禁在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各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及其他产生噪声的作业单位在考试进行期间,全天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环保部门对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的,各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
要求所有沿街商户、市场、便民摊点,禁止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城区所有公园、街头、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广场舞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响。
接下来,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综合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治理,并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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