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19日,记者从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做好2020年度储备粮收储工作,防止经营者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小麦等粮食价格,该局发公告,严惩哄抬粮价等行为。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提醒,经营者要依法经营,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不得拖欠售粮农民售粮款;不得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记者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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