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5日,记者从潍坊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高层住宅建筑居住品质,按照“鼓励高端、限制中端、禁止低端”的要求,该局出台《关于提高高层连廊住宅居住品质的规划管理规定》,从电梯数量、平面外凸尺度、通风采光等多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
高新区高层住宅电梯数量设置应满足舒适级要求。平面外凸尺度不得影响外立面造型效果。靠近连廊处房间应满足通风采光要求,连廊处房间的通风应满足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需求,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计算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不利因素公示中应着重对连廊户型进行分析,对于售楼处公示的不利因素分析,应着重分析连廊户型的弊端,提前告知业主,杜绝因连廊户型引起的投诉。
(记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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