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潍坊奎文区人民政府发布《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进行烧纸祭祀的通告》。禁止在主城区内进行焚烧烧纸、纸制冥品等祭祀行为。
具体区域为:东至北海路,西至白浪河,南至宝通街,北至玄武街以南奎文所辖区域。违者最高罚款2000元!凡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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