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何赛
35岁的曾珏是奎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她工作兢兢业业,是单位领导和同事眼中的模范员工,更是辖区居民的“正义守护者”。她先后荣获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个人、奎文区2014年度“基层好干部”、奎文区劳动模范、民建潍坊市委会社情民意先进个人等称号。
作为一名仲裁员,面对复杂繁琐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曾珏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审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支撑,坚持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程序公开促进实体公正,牢记宗旨意识,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上。先后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32件,案件受理率、当期结案率均100%,全部案件实现“零撤销”,为1400余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700万元,通过调解为劳动者赢得权益千万元。接待来人来访万余人次。成功化解7起重大争议纠纷,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根据仲裁院“有争议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的工作方针,她主动改变传统的“坐堂审案”工作模式,牵头构建了奎文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通过关口前置、服务下移,初步搭建成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截至目前,奎文区各行业建立基层调解组织300余个,大量简易小额劳动争议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奎文区也连续三年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其做法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
工作中,她对群众真情付出,成为弱势群体的正义守护者。2019年11月,临沂市李某带着两个5岁的女儿,来到奎文仲裁哭诉。她看着当事人无助的眼神和两个尚不懂事的孩子,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案子处理好。立案、调解、庭审、再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做通了工作使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面对仲裁结果,当场流下了感激的眼泪,哽咽地对曾珏说:“曾老师,我可以抱抱你吗?你让我感到很温暖。”面对此情此景,曾珏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她为自己是劳动仲裁队伍的一员而感到无比自豪。
同时,作为民建会员,曾珏认真履行会员义务,踊跃参加民主协商、参政议政、服务民生等民建活动,积极献言献策。2016年主动申请加入民建潍坊市委员会法律服务中心,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问题,牺牲个人休息时间,深入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一线调研,为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援助服务,深入企业普法宣传百余次,连续四年被民建潍坊市委会评为社情民意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在平凡工作岗位的女性基层干部,曾珏凭着对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和对工作的无比热爱,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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