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召开发布会,解读“战疫情·稳就业”政策
3月10日,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市政府印发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意见》从扛牢扛实“战疫情·稳就业”重大责任、全力保障企业复工达产用工需求、着力稳定就业岗位、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统筹推进落实力度7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企业社保缴费“免、减、缓、延”
《意见》中指出,坚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不动摇,确保全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意见》中明确了社保缴费“免、减、缓、延”四项措施。“免”是自2020年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减”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缓”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延”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自2020年3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将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
进一步放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市人社局还协同财政、税务、残联、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减轻企业残保金、住房公积金负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暂免征收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企业残保金。对因疫情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健全完善失业风险应急预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稳定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推动创业、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市人社局将招聘活动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充分利用各类线上求职招聘平台,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设招工专区,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活动。
强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因地制宜开展企业员工等返程群体的客运包车和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家到厂”服务。
做好高校毕业生来潍就业,实施潍坊高校人才直通车项目,搭建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沟通交流平台。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鼓励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乡创平台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
积极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等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利用师资和实训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线上培训力度。深入实施技能兴潍行动,支持举办“才聚鸢都·技能兴潍”职业技能竞赛,遴选建设一批潍坊市技师工作站。
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稳就业工作。建设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推行智能化认证、不见面服务。完善多渠道就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政策落实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本报记者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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