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6日,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日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除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及以上:2018年和2019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之间;2019年和2020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之间;2019年度以来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达3个月至6个月,申请时待岗职工在10%至30%范围内。
为减少非必须现场业务办理和人员聚集,今年稳岗返还工作以“网上办”为主,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根据申报要求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和上传附件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待疫情结束后,企业须提交纸质版材料存档备查。
《公告》中指出,经查证为严重失信企业,不能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记者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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