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种微信团购群火了起来。3月4日,记者从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中心了解到,执法人员近期收到多起微信购物纠纷投诉。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微信购物时一定注意保存好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发票等。
据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中心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人们微信购物的形式主要有三种:通过朋友圈以私信的方式进行交易;取得合法资格的市场主体认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推销商品和进行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的微店交易。而如果微商的销售主体是未经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人,那就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其他法律,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广告法》甚至于《刑法》。
执法人员说,从目前接到的投诉看,大多投诉属于朋友圈C2C模式微商,实际上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下购销关系,难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款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市民们在家通过微信团购各种蔬菜、水果、面粉及肉类等生活物资,若买到假货,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提醒,市民一定注意保存好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发票、单据、保修卡等,支付时要在备注上注明购物数量,商品名称等信息;可以向移动、腾讯客服等部门核实微信注册信息;网购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营业执照照片等,尽量使用第三方平台付款;所购商品和收到商品不一致时,可以选择拒绝签收。能选择货到付款的尽量选择货到付款,验货后再行付款;在职能部门协商调解无果后,可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遇到诈骗及时报警处理。
执法人员还建议,市民在选择微商购物时,尽量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微信公众号购物,这类微信公众号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方便;及时核实个人微信注册信息。(记者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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