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31日,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业务进行调整。
自2020年1月31日起,暂停在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罚款200元(含)以下且一次性记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助处理。方式如下: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登录违法处理模块进行处理,在疫情期间,部分功能已调整,请按提示进行操作。
(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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