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潍坊 今日青州 今日诸城 今日寿光 今日安丘 今日高密 今日昌邑 今日临朐 今日昌乐
地方网 > 山东 > 潍坊市 > 今日潍坊 > 正文

潍坊银行聊城分行违法遭罚50万元

来源:山东商报 2019-12-04 09:42   https://www.yybnet.net/

商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聊汇罚〔2019〕5号显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聊城市中心支局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3705万元人民币、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上述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号)第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第六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一条。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潍坊银行第一大股东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4.08亿股,占总股本比例13.578%;第二大股东为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3.9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13.075%。第三大股东为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8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6.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新闻推荐

“迷你”消防车开进社区

12月2日,在潍城区城关街道芙蓉街社区,社区消防安全员驾驶着“社区微型消防车”穿梭在居民楼宇当中。日前,潍城区城关...

潍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潍坊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潍坊银行聊城分行违法遭罚50万元)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