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丛书莹)潍坊从2019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潍坊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暂不作调整,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执行。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0元。
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含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870元、照料护理费及其他)。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7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
照料护理标准,按照潍坊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分三个档次,均按照不能自理每人每月450元、半自理每人每月280元、自理每人每月15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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