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区弘润·金茂府小区9号楼居民王女士反映,下楼时电梯发生故障,他们一家被困近半个小时,摁下求救铃后,物业迟迟无人回应。无奈之下,他们冒险扒开电梯门,手机有了信号才顺利联系到物业和维修单位。事后,物业称30分钟内救出业主不算延迟救援,拒绝赔偿,王女士认为不合理。对此,律师表示,电梯作为建筑物附属设施,业主被困有权获赔。
业主被困电梯内,摁下求救铃无人回应
10月27日傍晚6时,高新区弘润·金茂府小区9号楼居民王女士一家乘电梯下楼时,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定格在负一层位置。见状,王女士立即摁下求救铃,向物业工作人员求救,可是多次摁铃一直没有人回应。王女士准备拨打电话求救,却发现手机没有信号。
近20分钟过去了,王女士夫妇等得越来越焦急,孩子也吓得哭了起来。他们担心被困时间过长,在丧失体力后,连自救都无法做到,决定冒险将电梯门扒开高声呼救。
将电梯门扒开后,王女士一家发现对面是一堵水泥墙。王女士将手机放到电梯门跟水泥墙之间的缝隙里,才有了信号,顺利联系上了电梯维保单位和物业。傍晚6时20分许,物业工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先后赶到,重启了电梯,王女士一家才脱困。
“事后,我们多次跟物业协商,工作人员在10月29日给我们出具了一份说明。”王女士说,他们单元目前只有两户居民,电梯检修不及时。她扫描电梯内的二维码发现,最近一次检修在6月中旬,而其他单元的电梯每半月检修一次。
物业30分钟内救出业主,不算延迟救援
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物业的回复,上面写明“电梯信号问题,物业公司已联系通讯公司安装基站,并承诺两周内开工。同时,警铃通讯也将加派执勤人员,保证派专人专守岗位,保证今后不会出现问题”。针对王女士提出的赔偿问题,物业回复称,潍坊市特检局没有赔偿依据,同时物业人员没有超过30分钟延迟救援,抵达现场后安慰并采取了措施,不会进行赔偿。
王女士认为,物业的做法属于逃避责任。他们楼并非老旧居民楼,电梯出现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维护不及时。王女士表示,按下求救铃一直无人应答,如果不是他们强行打开电梯门自救,后果不堪设想。换言之,如果不是他们冒着风险采取措施,半个小时内物业工作人员根本无法赶到。王女士表示,希望物业能就此事进行道歉,减免物业费作为赔偿,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相同问题。
10月31日,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潍坊弘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事宜。工作人员不肯接受采访,称无法透露任何信息。
律师业主有权索要赔偿
11月1日,记者从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弘润·金茂府小区的电梯维保企业之前进行了更换,二维码扫描更新数据是高新区的便民举措,在纸质安保单外还提供电子二维码便于市民查阅,该小区更换维保企业时未跟新的维保企业交接好。他们查询了解到,该小区保存有定期维保的纸质单据,也就是说电梯定期进行了维保,今后将及时更新电子数据。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至少半月维保一次,并且维保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都有明确标准,电梯维保单位一旦签订了维保协议,维护保养的任何“不尽职”,均被视为违法行为,将被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不管被困多长时间,只要业主被困,哪怕是1分钟,电梯的管理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电梯作为建筑物附属设施,如果开发商已经与物业进行交接,物业则应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有权向物业索赔。小区物业赔偿后,可以向电梯的维保单位追偿。
文/图本报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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