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交警部门取消了卧龙东街潍州路至鸢飞路段南侧路内临时停车位,增设了全路段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民警提醒,从9月9日起,一旦违反禁令标志,将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9月5日上午,记者在卧龙东街潍州路至鸢飞路路段看到,南侧临时停车泊位的交通标志标线已取消。在卧龙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处,设置了一处显眼的“全路段禁止停车”的交通标志。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将违法停车警告单粘贴在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上。
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迟志秀介绍,在充分听取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并进行实地调研后,交警部门决定取消该路段南侧的临时停车位。“在公告期内只会在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上张贴违法停车警告单,不会处罚。”迟志秀说。
(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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