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记者丛书莹)近年来,潍坊不断提升全市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将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6日记者获悉,潍坊13350名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幸福感不断增强。
明确认定标准,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特困人员认定标准,加强了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改造完善设施,提升保障能力。市级连续3年投入资金4290万元,对全市敬老院实施“4室”(公共浴室、卫生室、活动室、办公室)、“2房”(厨房、锅炉房)、“1厅”(餐厅)、“1气”(暖气)、“1卫”(卫生间)综合改造,安装监控系统、医用呼叫系统和无障碍设施,以及消防设施改造等,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和设施达标。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照护标准。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500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能力分为三档,不能自理每人每月450元,半自理每人每月280元,全自理每人每月150元。截至5月底,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3640万元。
进行能力评估,签订照护协议。对全市13350名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了自理能力评估,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照料护理责任人并签署照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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