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潍坊市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一要大力开展养老孝老敬老宣传教育活动。各级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致老年人慰问信、刊播敬老公益广告、发送敬老微(短)信、开展敬老征文比赛、举办老年文艺汇演、评选敬老爱老助老典型等。二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三要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四要深入开展岗位助老活动。评选潍坊市第三届“敬老文明号”、第六届“十大孝星”等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单位和个人。五要积极开展 “老有所为”和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建立健全“老有所为”激励机制,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激发广大老年人发挥自身价值、服务奉献社会的积极性。 (通讯员 付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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