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马媛媛)潍坊市民高某和朋友在咨询整形手术时,医生向其推荐了“百度钱包”进行贷款,并现场帮她注册。事后,高某收到短信提示,已贷款3.5万元。医生向她答复,贷款已经生效,必须前来手术。5日,记者了解到,经潍坊市消协调解,整形医院承认错误,并取消贷款。
近日,潍坊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高某2018年1月30日与朋友到潍坊某整形医院咨询环腰抽脂手术相关情况,整形医生潘某对三人进行了接待,并极力向她们推荐“百度钱包”,称可以进行手术贷款3.5万元,并现场拿高某的手机进行了“百度钱包”注册操作,高某当时还未决定手术,想先了解一下,于是三人离开医院。2月1日高某收到百度钱包发来的短信提示:已贷款3.5万元,于2月1日生效。高某立即联系百度客服,说自己并没有同意贷款,不是自己操作的,是医院的医生操作的,可否取消贷款,客服说可以,但要交违约金,可以和医院协商。于是高某找了医院,医院答复贷款已经生效,现在必须来做手术,而且态度强硬,高某于是打电话向消协进行了投诉。
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百度钱包的注册流程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注册必须要本人手机进行验证,贷款更要进行信用评定,且需要身份验证才能成功。于是又电话详细询问了高某,高某坚定说一切操作都是由医生拿着她的手机操作的,至于贷款根本就没有同意,可以让那两个同伴来作证。于是市消协电话询问了整形医院的医生,事实基本清楚。第二天该医院的院长李某主动向消协进行了沟通,承认自己的医生存在过错行为,并承诺对消费者进行负责,和消费者自行解决,对医生进行批评教育。第三天消费者高某来电话说整形医院已解决好贷款事宜,对消协工作非常满意。
潍坊市消协认为,该案主观过错在于医院的医生,她故意向消费者隐瞒了贷款的事实并强制消费者做手术,根据《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理应给消费者取消贷款,为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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