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31日,潍坊市禁毒办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国家六部委《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溴素等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易制毒品流失。
相关单位对该5种物质的生产、经营要向药监、安检等部门申请许可,购买、运输等活动应向公安部门申请许可、备案。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拨打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电话0536-8783511,举报涉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市禁毒办会予以举报人1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奖励。
(记者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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