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潍坊市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近四成
近日,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示,新标准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1月22日、23日,记者走访发现,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体型偏大,车速偏快,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市民希望新标准尽快落地。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7年全市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391起,占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7.6%。
记者探访
绿灯亮后,起步速度超机动车
根据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由现行标准不得超过20km/h,提升至不得超过25km/h。在走访中记者发现,有的电动自行车车速并不慢。
1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奎文区胜利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市民不在少数。当红灯时间还剩下三四秒的时候,就有个别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绿灯亮起后,几辆耐心等待的电动自行车迅速启动,由东向西快速穿过该路口。由于车速过快,部分刚起步的机动车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肯定超过20公里了。”正停在胜利东街路边的私家车车主陈先生向记者抱怨道,因为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加上不易被发现,他们平时驾驶车辆过路口不得不小心翼翼,唯恐发生刮蹭。
上午11时10分许,在奎文区胜利东街与四平路交叉口,一辆黑色丰田轿车打开转向灯准备右拐,一辆骑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看准了机动车右转前的一瞬间,稍微一偏把,在该轿车右前方绕出一小段弧度,速度丝毫不减,干脆利落地通过了十字路口。
记者注意到,电动自行车车速很快,抢占机动车“先机”的行为不在少数。当天天气寒冷,因为车速过快,骑行者不得不在寒风中眯起眼睛,快速超过机动车后很快没了踪影。“有些电动自行车晚上不开车灯,也不鸣笛就突然冒出来,好几次右拐时差点撞上,幸亏车速较慢,才未造成交通事故。”家住潍城区三友翡翠城小区的韩女士表示,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速非常有必要,整治势在必行。体型过大,常见挤占机动车道
此次新标准中,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重也作了新的规定。其中,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但记者走访发现,道路上行驶的部分电动自行车仍然属于“进化款”,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车长,去掉了脚蹬子,摇身变成体型较大的“小摩托”,远超规定重量。
1月22日下午3时许,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北侧的一处公交站点,一辆尺寸过大的电动自行车与同向行驶的公交车擦身而过,险些发生刮蹭。记者沿东风东街一路向西行驶发现,在部分狭窄路段,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随着汽车驶入快车道,在机动车中不断超车,十分危险。
1月23日上午11时40分许,胜利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的车流量较大,七八辆电动自行车一起停在路口。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的体校较大,最右侧的机动车道也被挤占,机动车不得不向左侧车道转移。还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见缝插针,穿梭于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记者不时见到为了躲避电动自行车而刹车的机动车。
市民
盼新国标早落地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生活中最常用的代步工具,新标准对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不少市民给出了不同看法。
家住奎文区盛世香榭丽小区的栾女士表示,有的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对骑车人造成伤害,还妨碍其他步行、驾驶机动车的人。“我开车等红灯的时候,经常看到一些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有时还闯红灯。如果电动自行车速度能降下来,很多事故就能避免。”栾女士说,她去年7月份行驶至福寿东街与北海路交叉口时,曾被一辆突然蹿出来的电动自行车刮蹭了车身。如果新标准落地,电动车慢下来,骑车人的安全意识也会增强。
家住潍城区向阳小区的李先生对新标准的实施抱有疑虑。他说,自己在奎文区一家公司上班,从潍城的家去公司,开车起码要半个小时,遇上高峰期,有时还不如骑电动车快。如果时速大于25公里的电动自行车被淘汰,上下班的出行效率会降低,他担心市民的生活将受到影响。
家住奎文区圣荣广场小区的孙先生表示,新标准出台是为了让交通更安全,在车速、车重方面有新规定,在警示、防火灾等方面也有新规定,这些都会让电动自行车更加规范,这是对市民人身安全的一种保障。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提升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奎文交警一中队副中队长于川表示,新标准报批稿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主要是考虑到如果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甚至会出现侧滑摔倒等失控现象,造成人身伤害。因此,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确保安全的重要前提。
限制尺寸和重量的原因是考虑近些年部分“超标车”车体越来越长、越来越宽,重量越来越大,外观和性能逐渐摩托化,严重挤占了非机动车道的空间,这类超大车辆极易与其他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碰撞。同时,整车重量过重,碰撞时冲击力也更大,将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为确保交通安全,必须对电动自行车长度、宽度以及整车重量加以限制。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7年全市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391起,占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7.6%;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等违法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对防火、阻燃性能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对这些事故进行调查发现,起火的电动自行车车身材料基本不具备防火阻燃要求。
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在发生短路等电气故障后30秒内即会出现明火,随即全车的可燃材料都会燃烧,着火后3分钟火焰温度可上升至1200℃并迅速引燃周围的可燃物体。如果在室内起火,留给人员的逃生时间极为有限。因此,从减少火灾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出发,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
案例
两轮电动车酿事故鉴定为机动车
2017年11月30日晚上10时许,郭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福寿西街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行驶至一路口处,与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的周某相遇,两车正面相撞,造成周某当场昏迷受伤。因为担心自己的车辆没有保险,郭某驾驶两轮电动车逃逸。
潍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经多方调查,在向阳路一网吧将郭某抓获。后经相关部门鉴定,郭某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郭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合并执行处罚,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文/图本报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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