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惩戒令其履行法律义务
9月15日,记者从潍城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月至8月,潍城法院执行局新收和恢复等各类案件1500件,旧存86件,共计1586件,结案873件,标的额达2700余万元,个案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9.7%。今年以来,该院已发放执行款9607余万元,具备发放条件的均在1个月内完成发放。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潍城法院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与市中院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配备执法记录仪17台,手持终端11台,另有两部警车配备车载终端,确保案件执行“看得见、听得到、查得着”。加快推进网络查控工作,在与最高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全面对接基础上,积极与不动产管理部门对接,新建土地、房产“点对点”查控专线将陆续开通,努力做到网络查控与柜台扣划无缝衔接。
严格案件办理节点管控,案件均在立案后5日内启动网络查询,48小时内采取强制措施,今年以来,执限内结案率实现100%。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7月以来,网拍率达100%。强化执行款物管理过付,实行执行款物“一案一户”,今年已发放执行款9607余万元,具备发放条件的均在1个月内完成发放。
潍城法院还开展了“春雷”和“五月风暴”两次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共拘传当事人19人,其中14名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结案14件,标的额达32万元,拘留5人。今年以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9批90人次,其中11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官方微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30余人,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
此外,潍城法院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扎实推动执转破程序机制,加强与破产审判部门合作,将被执行人中大量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通过破产清算彻底退出执行程序。
典型案例
出行无法乘高铁飞机,主动履行义务
谭某与汤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2015年7月,潍城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汤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因汤某不在原住所居住,下落不明,公告未送达。经查找,未发现其有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
2015年8月11日,本院将被执行人汤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4月6日,被执行人汤某因生活需要到外地出行,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乘坐高铁、飞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调解书规定的义务,本案执结。
老赖无法出国看女儿,主动履行义务
于某与周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周某支付原告于某股权转让款15万元。2015年8月,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被执行人一直未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工资账户上有多笔进行了换汇业务,说明被执行人经常需要兑换外币。
潍城法院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女儿在国外读书,被执行人夫妻也多次出国。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向其告知法院要对其限制出境。后来,周某因需出境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主动履行了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本案执结。本报记者陈怀禹实习生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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