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主要是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招用(安置)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或已申报认定公益性岗位的单位,以及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申请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此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据悉,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费后补贴”的办法,企业(单位)应在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办理招工手续1年内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办)提交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韩立新)为进一步巩固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成果,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潍坊市日前出台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道)延伸工作实施方案,本着统筹规划、问...
潍坊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潍坊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