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男子王某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可仍不知悔改。一次喝酒后见有电动车没上锁,将车偷走。回家途中,王某想就近销赃被拒,并与电动车商家争吵,引来民警。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民警将电动车暂时保存,后查明该车为赃物。次日,王某取车时被控制。7月31日,记者获悉,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偷电动车到店强行销赃
今年34岁的王某是临朐县五井镇人,平日里好逸恶劳,曾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妻子也离他而去。出狱后,王某依然不思悔改,不找正当工作,靠打零工为生,经常借酒消愁。7月24日中午,王某再次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一路徒步至城西一超市门前,见一辆崭新的黄色电动车没上锁,顿生贪念。见周围没人,王某将电动车偷走。由于没有电动车钥匙,他只能一路推行。可推了一段距离后,王某酒劲上头,脚步蹒跚不能正常行走。王某想就近销赃,可周围没有小型的电动车修理铺,只好将电动车推至一电动车品牌店中,强行推销。
被店员拒绝后,王某胡搅蛮缠起来,言语激动,坚持要将偷来的电动车卖给该店。店主见王某一身酒气,情绪激动,明显喝了不少酒,担心他撒泼影响生意,立即报警。当天下午3时49分,临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前往现场。
民警将计就计抓获嫌犯
王某见几名民警到来,当时就吓出一身冷汗。然而,当民警询问王某与店主的争执缘由时,他才知道并非东窗事发,于是大着胆子扯谎。王某的叙述中细节含糊且存在逻辑矛盾,民警对其起了疑心。为查明情况,民警将计就计,劝王某先回家休息,他们将电动车暂时保存至附近的临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驻勤点,王某酒醒后可以去取。
当天下午5时11分,民警接到报警称,县城某超市员工李某的电动车被盗。通过报警人对电动车的品牌和外观描述,民警迅速想到王某的电动车。后经李某辨认,该车正是他丢失的,并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电动车打开。
7月25日上午8时许,正当民警准备对王某实施抓捕时,王某来到驻勤点索要电动车。民警立即将其控制住并移交给南关派出所。经讯问,王某对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7月31日,记者获悉,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本报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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