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王琳)环境保护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但有的党员干部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处理问题不够及时,致使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问题屡有发生,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11月7日记者获悉,近日中共临朐县纪委通报了5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问题。
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2014年8月,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在未建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生石灰加工项目,受到县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金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山产业园赵家辛兴村首席代表李现国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武家夏庄村村民武某某违法占用赵家辛兴村土地27.4亩进行非法采洗砂活动。赵家辛兴村未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未对该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造成不良影响。赵家辛兴村首席代表李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街道窦家庄村窦金海违法占地问题。2008年10月,窦金海与其妻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东城街道窦家庄村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2048平方米建景观苗木繁育基地,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的景观苗木繁育基地,并处罚款61440元的处罚。此外,窦金海还有其他违纪问题。窦金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九山镇大花龙潭村季路违规采矿问题。2016年9月18日,季路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冶源镇红光村东南处采砂500立方米,受到原县砂管局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并处罚款4500元的处罚。季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城街道青崖头村张传正违法占地问题。2015年3月,张传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城街道青崖头村集体园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农用地)720平方米建设钢结构棚,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及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8000元的处罚。张传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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