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王琳)10月17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临朐县纪委于近日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东城街道北朱村原首席代表马怀伟违纪问题。2010年至2012年,北朱村未将上级拨付的低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给本村低保户,将其中的32228元分配给其他困难群众;2015年1月,该村在坟墓补偿款发放过程中,通过伪造村民坟墓补偿款领取明细,套取补偿资金8250元,用于支付村委办公室租赁费用;2016年3月,该村未将收取的修路款91500元及时记入村账、交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马怀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山镇沂山中心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东沂山村首席代表李强违纪问题。2015年和2017年,东沂山村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王某某等两户上报为危房改造户,致使两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6076元。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寺头镇石佛中心村尹子峪村原首席代表吴宝卓违纪问题。2012年,尹子峪村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王某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户,致使其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120元。吴宝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山镇沂山中心村东沂山村村会计聂西福违纪问题。2015年,东沂山村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王某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户,致使其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385元。聂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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