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面,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经委托人研究决定,对我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发布的《临朐县黄山路南片区地块土地熟化及开发权整体招商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以下简称《拍卖公告》)中规定的竞买人资格报名条件作如下更正:
将《拍卖公告》中报名条件及要求“1、竞买人需为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更正为“1、竞买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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