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12月23日报道,山东省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公示申请廉租住房人员名单时,将有的公民完整身份证号码泄露。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开身份证号没什么大不了的。”目前上述公示已经被删除。
信息公开,是保证相关工作公开公平、行政机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方式之一。但哪些能公开、哪些不能公开,很有学问。泄露了不该公开的信息,反映了一些行政机关对公民隐私缺乏足够的重视,工作时不够用心。国务院办公厅在2018年就明确提出,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涉及群众利益之事无小事。行政机关应带头做好保护公民隐私的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赵春青/图 弓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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