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张焜通讯员黄启先)深夜挪车恰碰到巡逻交警。12月23日,记者从高密交警大队了解到,这名男子因二次酒驾,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还受到了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12月20日凌晨0点35分左右,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的民警在夜晚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形迹可疑,遂要求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靠近驾驶员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2mg/100ml。
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39岁的驾驶员卫某曾在2018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青岛警方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扣12分、驾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事发前一晚,卫某将车停在房东大门口前,就回家喝酒去了。0点30分左右,房东给卫某打电话,称自己有事要外出,让他把停在大门口前的轿车挪一挪。酒劲未过的卫某心存侥幸自己挪车,不料正好碰到巡逻交警。
因卫某二次酒驾,高密交警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所持有的B2驾证被吊销的处罚。
12月23日,卫某被送到高密市拘留所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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