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刘某是高密人,初中毕业后便在一家工厂负责送货。刘某在给老顾客宋某送货时,发现宋某喝得酩酊大醉。由于刘某经常给宋某送货,清楚地知道宋某家中现金放在何处,见宋某喝醉了,刘某便动起歪心思,半夜伙同好友孙某一起来到宋某家中偷走4.8万元现金。11月25日,记者获悉,刘某、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醉酒家中失窃,原是熟人作案
10月20日早上7时许,高密某村的宋某起床后发现,家中西屋橱子里的4.8万元现金不见了。宋某平常经常用钱,一直都将现金放在这个橱子里。宋某回忆,他前一天中午喝多了酒,从下午3时许就开始睡觉,一直到第二天早上6时许才起床。家中除了有人来送货,并未来过其他人。家人也没有动过橱子中的钱。宋某猜测可能是半夜家中进了贼,随后报警。
高密市公安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宋某家中进行细致的勘查,同时结合监控视频追踪、走访,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刘某专门负责给宋某送货,并且知道宋某家中现金存放的位置。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围绕刘某开展深度研判,发现其活动轨迹,11月21日上午11时,在市区某宾馆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案后心存侥幸,顾左右而言他,起初并不交代。随着民警出示一些证据,刘某才开始交代自己盗窃的事实,并如实交代出一同实施盗窃的还有其朋友孙某。
11月21日下午5时,民警来到孙某家中,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捕归案。
自己害怕,叫上朋友一起偷钱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1998年出生,在高密一家工厂负责送货。刘某经常给宋某送货,知道宋某存放现金的位置。10月19日下午,刘某再次来到宋某家中送货,发现宋某喝得酩酊大醉,想到宋某可能会熟睡很长时间,就想趁机在半夜来宋某家中偷现金。
当晚11时,刘某骑摩托车踩点后返回住处。虽然想去偷钱,但他还是有点害怕,便想找一个好朋友跟他一起,这时刘某想到了好哥们孙某。孙某和刘某同年出生,两人经常一起吃饭、喝酒。
刘某联系到孙某,跟孙某说明了自己想要到宋某家中偷钱的想法,并承诺孙某事成之后会给他好处,孙某答应陪刘某一起盗窃。次日凌晨1时,两人一起翻墙进入宋某家中,径直来到西屋,将未上锁橱子中的4.8万元现金偷走。
事成之后,刘某分给了孙某5000元现金,两人一起到KTV、洗浴中心等场所消费,将偷来的钱挥霍一空。
11月25日,记者了解到,刘某、孙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本报记者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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