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记者张焜通讯员黄启先)高密两名男子酒后各自开车载人回家,结果一前一后全部交警拦下。10月14日,记者从高密交警大队了解到,两人分别受到了驾驶证记一次性12分、直接被吊销,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两人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9月28日晚10点多,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阚家中队民警在高蔡路正常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轿车,在道路上走走停停,呈“S”形行驶,怀疑驾驶员酒后驾车。民警要求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车上东倒西歪地坐着3名青年男子,驾驶员也是满口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驾驶员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
就在民警驾车载着驾驶员邓某去医院抽血检查的路上,又发现前方一辆面包车行驶轨迹可疑,遂对面包车进行了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玻璃,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车上的四五个青年男子还在一个劲地胡乱说着酒话。执勤民警遂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同样达到了醉驾标准。刘某也被带往医院抽血。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意外发现,原来邓某与刘某是关系非常要好的同事,被查的当天晚上还是一同喝的酒。酒席结束后,两人分别拉着同事回家。两人觉得喝酒的地方是在乡下,时间又是半夜,路上车辆很少,交警不会跑到乡下的道路查车,加上对自己驾驶能力的过于自信,于是两人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10月14日,记者从高密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经血液检测,邓某、刘某的血样酒精浓度分别为208.54mg/100ml和126.34mg/100ml,都远远超出了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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