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重复鉴定、送达困难是当前基层法院面临的普遍困窘。如何结合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举措,实现人财物资源的科学配置,推动深化繁简分流,实现纠纷快速化解,是各地法院积极探索、亟待突破的难题。而在高密市人民法院,一场以分调裁机制为主题的改革,正迅速整合到位,不断配套成型。
搭建分案平台实现内外两次分流
这天,一份沉甸甸的审判态势分析报告摆上高密法院所有党组成员的桌面:今年6月以来,全院速裁结案3112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64.7% ,70%以上的案件 18天内结案,一次开庭成功率达 91% ,当庭宣判率达 63.6% 。其中,专职调解法官结案占同期民商事结案数的19.6% ,特邀调解员化解案件 886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37万余元。
短短四个月,会有这么大的成效?面对众多质疑和询问,记者从该院分调裁机制的设计者王益华副院长处得到了答案。“这主要得益于多年的改革经验积累,不断整合资源和优化机制,较好地实现了两次分流。”王益华口中的改革经验积累,一方面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持续深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审前准备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的经验沉淀,加之率先贯彻实践最高法院“繁简分流的意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一系列举措成就了分调裁机制改革的“高密模式”。
第一次分流由诉前辅导员承担,主要解决立案前纠纷的内外分流。“我们在诉调办设立了诉前辅导员,对前来咨询、起诉的人民群众细算‘诉讼风险五笔账\’。对适合调解、可以调解或法院不宜直接受理的纠纷,出具委托(委派)调解函、提供调解组织花名册,引导群众诉外化解。”高密法院诉调办主任霍青介绍,“全市13个行业调解中心、14个法官工作站和30个法官联系办公室,都是法院的手足和臂膀。这样,委托(委派)出去的纠纷有人接、不掉线,我们再跟上指导和司法确认,调解组织的工作就会有底气,就能在社会上树立起信誉。”
据统计,今年1—9月,高密市调解组织在法官指导下共化解纠纷9462件,同期民商事登记立案4684件,诉与非诉比接近 1: 2.02 ,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可和选择诉外化解。
第二次分流由程序分流员承担,主要承接立案后案件的繁简分流。王予娥是诉讼服务中心的专职程序分流员,登记立案、确定繁简、实施分流是她每天的工作。“现在我们实行人机结合,主要根据案件性质、主体、证据等基本因素,案件风险等关键因素,案件标的等参考因素,系统打分、自动推送。所有民商事案件,只要录入案由,系统自动给出分数,得出案件基本分值。其他需考虑的要素,由我手动选择和录入,最后确定繁简,实施案件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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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佳通讯员韩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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