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常方方)昌邑市民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并受伤,王某家庭困难无力承担治疗费用。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昌邑救助服务站及时伸出援手,帮王某解决了燃眉之急。
日前,孙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昌邑市柳疃镇东付村内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与骑着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的王某相撞,致使王某受伤,车辆损坏。
王某被送往昌邑市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一直昏迷不醒。办案民警了解到,王某与其丈夫都靠打工维持生计,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顾,无法承担高额的医药费。
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昌邑救助服务站,现场开具垫付通知书并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抢救伤者,昌邑救助服务站民警将8万元救助款交到王某家属手中,帮王某交上了抢救费,帮一家人渡过难关。经抢救,目前王某已转危为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抢救费、丧葬费及困难补助等,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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