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宋树云
近日,昌邑市民徐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308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08国道250公里加300米处时,与代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代某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伤者代某被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代某脑干损伤、弥漫性轴索损伤、脑挫裂伤、缺血缺氧性脑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颞顶骨骨折、颅底骨折、左侧额颞顶部头皮软组织肿胀、双肺肺炎,需立即进行手术,延误了抢救时机后果不堪设想。
可是在办理手术前费用缴纳时,事故双方开始激烈地争吵起来。徐某以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手术费用为由拒不缴纳代某的手术费用,而代某家属此时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徐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是造成代某受伤的直接原因,在明知自己存在无牌无证的违法行为时还驾驶机动车致人受伤并置之不理实属让人气愤。
双方在医院缴费窗口激烈争吵,代某此时也因手术费用未缴纳而面临不能进行手术治疗。
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救助基金工作站工作人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帮助代某家属办理了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救助办审核。
救助办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依据法定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5万余元抢救费用转到医院账户,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经过抢救治疗,受害者已转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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