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昌邑男子王某未购买小区停车位,为能够正常进出小区,跟已购买车位的邻居借用了其机动车号牌,用泡沫板仿制了对方车牌。一个月时间里,王某开车出入小区,出门后将车牌换成自己的。11月6日,王某因一时匆忙忘记替换,被昌邑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发现端倪,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40岁的王某几年前在昌邑城区购买了一套房子,由于一直未购买小区的停车位,每次开车都无法正常进入,不得不下车寻求保安人员临时开门,然后停在无主车位上,这让王某不胜其烦。
在跟邻居沟通中,王某无意中得知同一副车牌可以反复进入小区,不会被门禁系统监控。于是,王某萌生歪念,打算用邻居的机动车号牌仿制,让自己能够正常通行。
今年10月份,王某私下跟一名已购买车位的邻居商议,仿制其私家车机动车号牌,他就省去了车位费,还能自由进出小区。由于该邻居跟王某是好友,对方碍于情面,才同意将自己的机动车号牌借给王某,并再三要求他不能将机动车号牌用于日常上路行驶。
王某托人仿制了一副泡沫材料的车牌,将塑料牌底色喷涂为蓝色,并喷涂上号牌数字,看上去十分逼真。之后的一个月里,王某每次进小区地下停车场时,就把仿制的机动车号牌挂上,出小区后则摘下,门禁系统竟没有分辨出来。11月6日上午,王某外出匆忙,竟忘记将机动车号牌替换下来就上路行驶。
11月6日上午10时左右,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驾驶摩托车,沿城里街与无名路路口由东向西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明显不是电动轿车,可机动车号牌却有异常,不像金属车牌一样反光,且上面的汉字比正常的大一圈,字母却小些,前后机动车号牌不一致。该车的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立即上前查看。
民警注意到,该机动车前后挂了两块车牌,车前方的号牌竟是用泡沫板做的,比车后方的机动车号牌稍大,并用皮筋和小夹子加以固定。根据经验,民警猜测该车主采取此种方式是为了躲避抓拍。
此时,王某匆匆下车,向民警解释了缘由,称其并非为躲避法律责任,而是为躲避小区物业的门禁系统。于是,民警向其介绍了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危害性及交通法的相关规定,王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11月8日,记者了解到,王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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