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记者赵磊)昌邑一小伙经人介绍从微信上认识了一个所谓的“大哥”,随后这位“大哥”就以各种名义向小伙索要钱财。仅仅半年的时间,小伙就被要走了10余万元。8月6日,记者获悉,小伙已经到昌邑警方报案,这个网上所谓的“大哥”才浮出水面……
昌邑市18岁的王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昌邑市公安局报警称,其自2019年年初开始被同村李某某与李某某介绍的大哥“顺天”诈骗现金10余万元。
2019年2月,王先生的发小李某某找到他,谎称要给王先生介绍一位“大哥”。通过李某某的推荐,王先生添加了大哥“顺天”的微信为好友。期间,“顺天”以要买车、打点关系等名义多次向王先生索要钱财。王先生先后将自己在工厂打工的存款以及其及爷爷奶奶的存款10余万元都给了“大哥”。而每次不管是现金还是微信转账都是由发小李某某转交,自始至终,王先生与这位“大哥”仅通过微信联系,从未见过面。终于,转账数额越积越多,王先生的家人发现事有蹊跷,在家人的陪同下,王先生来到昌邑市公安局报警。
接报警后,昌邑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大哥“顺天”与李某某为同一人。经查,嫌疑人李某某(男,18岁,昌邑籍),与受害人王先生系同村。因李某某自2019年春节过后一直没有上班,没有了经济来源,便对同村的王先生动起了歪心思。用自己的两个微信号,自导自演,编造大哥“顺天”的身份和王先生聊天,诈骗王先生人民币10余万元。
8月6日,记者获悉,嫌疑人李某某被抓获归案,现已被昌邑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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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昌邑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