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鄌郚镇部分路段因车流量大、道路较窄,路边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将大沂路鄌郚杨庄路段(79Km+800m--80Km+600m)、鄌郚镇区路段(82Km+700m--86Km+200m)、鄌郚漳河路段(91Km+400m--93Km)设为禁停路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上述三个路段路面24小时禁停机动车;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法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昌乐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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