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曝光,希望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五家高危运输企业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五大曝光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全社会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
昌乐交警现将潍坊万德顺建材有限公司、昌乐中兴物流有限公司、潍坊鸿越混凝土有限公司、昌乐隆昌建材有限公司、潍坊万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曝光,请车辆所有人及时处理车辆违法。
三处事故多发路段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昌乐公安交警大队结合“五大曝光行动”具体要求,分析近几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基础上,现公布三处事故多发路段:宝昌路与新城街交叉口、新城街与大沂路交叉口、胶王路与朱孔路交叉口。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经过这些路口时,一定要注意多观察,减速慢行,确保安全时通过。
三辆突出违法车辆?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对突出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目前,昌乐县突出违法车辆为:机动车号牌为鲁GN9057的重型货车,该车非现场未处理起数为10起,现场未处理数2起;机动车号牌为鲁G98715的重型货车,该车非现场未处理起数为9起,现场未处理数1起;机动车号牌为鲁VD3718的重型货车,该车非现场未处理起数为12起。
以上车辆尽快到就近的检测线进行车辆年检并处理违法。
一名终身禁驾人员
2018年10月28日21时许,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号牌为鲁VP153K轻型普通货车,沿昌五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永富庄村东时,与贾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的二轮电动车相撞。
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贾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宋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2019年11月13日起终身禁驾。
一起路口交通事故
2019年10月27日17时30分,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值班民警接到110调度室指令,在城南街道崔家庄子村路口处有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这是一辆两轮摩托车和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的事故,经过现场勘查和事故现场监控调取,发现摩托车是由南向北行驶,电动车是由西向东行驶,造成了两车相撞,双方人员均受伤。
民警提醒,摩托车驾驶员上路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到达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骑电动车的市民过路口之前一定要停车观望,或者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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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昌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