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书芳)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市民政局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保障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专项安排部署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以纠正“漏保”问题为治理重点,精心梳理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等6类重点人群,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全力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6月底,全市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5.9万户9万余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6亿元。及时足额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救助特困人员1.3万余人,发放供养资金4533万元;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自理能力评估,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责任人,并签署了照护协议。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新范围,为8.25万名重度残疾人和2.6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7337余万元。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在原先基础上,将6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将老年人信息录入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并定期更新维护,实现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动态精准管理。分类分档制定临时救助标准,指导落实县级民政部门委托镇(街道)直接审批小额救助金制度,全面开展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截至6月底,共救助4486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24万元。推广使用低保行政文书;严格落实市、县网上和村居长期公示制度。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对在保复查6万余人,城乡低保新申请1.04万人,其他8614人次;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每月一次信息核查。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拨付216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为昌乐、安丘等10县市区拨付冬令春荒救灾款2078万元,发放救助资金2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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